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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訊 記者王普、實習生司徒泳靈報道:廣州市近日開始對農村已離崗接生員和“赤腳醫生”發放生活困難補助,“赤腳醫生”工作年限滿7至9年者每人每月補助500元,工作年限滿10年的“赤腳醫生”每月補助更高。
  “赤腳醫生”是特殊年代對工作在農村的衛生技術人員的特定稱謂,他是誕生在上個世紀60年代的中國鄉村的鄉村醫生。在當時我國廣大農村缺醫少藥、醫務人員嚴重不足的條件下,“赤腳’’醫生是農村開展醫療衛生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。
  隨著國家對鄉村醫生管理制度的逐步規範,一些“赤腳醫生”被擋在了資格準入門檻之外,從而失去了賴以生存的“土飯碗”。目前有些離崗“赤腳醫生”已達80多歲高齡,最小的也有50多歲。由於年事已高,既不具備從醫條件,又沒有其他生存技能,也得不到政府的生活補助,家庭生活非常困難。
  從今年開始,廣州對農村已離崗接生員和赤腳醫生髮放生活困難補助。補助對象須經當年廣州市的區、縣(縣級市)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發證並曾在廣州市設置的行政村(含生產大隊)衛生站從事接生員和赤腳醫生工作,且工作時間滿1年及以上。申請農村已離崗接生員和赤腳醫生生活困難補助的人員,應有廣州市區、縣(縣級市)衛生行政部門簽發的接生員證、赤腳醫生證。
  農村接生員和赤腳醫生的工作年限的計算,最早可從1965年9月21日《中央批轉衛生部黨委關於把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的報告》(中發〔65〕586號)決定“為生產隊和生產大隊培養質量較好的不脫產的衛生人員”之日計起,最遲不超過粵衛〔2013〕66號文規定的時限。
  補助標準:工作年限以年為計算單位,按以下分檔套算補助金額。工作年限滿10年的,按粵衛〔2012〕166號文規定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;工作年限滿7-9年的,每人每月補助500元。工作年限滿4-6年的,每人每月補助300元。工作年限滿1-3年的,每人每月補助100元。
  發放生活困難補助所需的資金,市、區和村每年按比例分級負擔。村集體按省規定負擔20﹪。貧困村和原行政村已撤銷且已無集體經濟組織的,村集體分擔部分由區財政負擔。市和區財政負擔的80﹪部分,按以下比例分擔:越秀區、海珠區、荔灣區、白雲區,市、區按5:5比例負擔。天河區、黃埔區、番禺區、花都區和南沙區原屬於番禺區的大崗、東涌、欖核三鎮,市、區按4:6比例負擔。南沙區(不含大崗、東涌、欖核三鎮)、蘿崗區,由區全額負擔。市本級與從化區、增城區的負擔比例分別為8:2和6:4。
  各區於8月31日前上報本年度生活困難補助發放情況統計表,市本級財政按所報補助資金總額的約80﹪預撥當年經費補助。市本級財政於6月30日前對上年經費補助進行核定與清算。
  王普、司徒泳靈  (原標題:赤腳醫生有了生活困難補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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